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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場禁養關停補償標準怎麼規定?

補償標準 閱讀(2.72W)

一、養殖場禁養關停補償標準怎麼規定?

養殖場禁養關停補償標準怎麼規定?

1、①養殖設棚舍補償;②養殖棚舍附屬物補償;③土地補償;④停產補償;⑤養殖設施工具補償;⑥不可移動裝置補償;⑦搬遷補償;⑧臨時安置補償。

2、補償標準:按照我國《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中的檔案明確指出,畜牧業發展規劃,當地土地規劃,治理環保問題等需要整改或者劃定禁養區域的,導致養殖戶需要關閉或者搬遷養殖場,給養殖戶造成一定的損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策依法給予補償,具體的補償標準以當地公佈為準。

二、五大禁養區域

國家三令五申,以下5大地方都屬於禁養區域:

1、居民飲水水源保護區;

2、風景旅遊區和自然保護區;

3、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文化區;

4、居民聚集地或者醫療教研人口集中區;

5、政府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

三、養殖場禁養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十四條,從事畜禽養殖活動,應當採取科學的飼養方式和廢棄物處理工藝等有效措施,減少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和向環境的排放量。

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一)生活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

(二)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綜上所述,養殖場關停的補償涉及養殖設棚舍補償、養殖棚舍附屬物補償、土地補償、停產補償、養殖設施工具補償、不可移動裝置補償、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補償等方面,由縣級以上人民政策依法給予補償,具體的補償標準以當地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