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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補償標準 閱讀(1.97W)

一、陝西農村徵地的補償事項

陝西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1、土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為國有土地時支付給原土地所有者的補償費用。

2、安置補助費是指安置被徵地單位因徵地造成的多餘勞動力的補助費用。

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指對被徵收農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補償費。

二、陝西農村徵地補償的標準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以外其他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為被徵收土地所在縣(市、區)中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被徵收土地所在縣(市、區)中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一至四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授權,《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青苗補償費按照被毀青苗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九十補償。

3、《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房屋和其他地上附著物,根據用途、結構、使用年限等因素確定類別、等級和補償單價,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具體計價標準。被徵收土地上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徵地公告發布後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搶種的農作物、樹木等,不予補償。

綜上所述,我們主要為您介紹了陝西農村徵地的具體的三項補償事項,以及對於這三項事項具體的賠償標準的規定。當然,陝西省內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的不同也會影響到賠償標準的不同,因此要結合自己本地實際情況予以考慮。本站將隨時為您解答陝西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