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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基本農田徵收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 閱讀(2.47W)

農村土地徵用補償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2019基本農田徵收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