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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魚塘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6.51K)

說到魚塘可能不少生活在城市裡的人會有一些疑問,其實魚塘在農村還是比較常見的,當然如果國家因為一些大型工程的需要,需要徵收一些人民的土地的話,那麼魚塘也是需要計算在其中的,但是魚塘的補償標準和一般的農耕土地的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那麼2017魚塘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樣的?

2021魚塘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樣的?

對於徵用魚塘的補償標準,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執行,可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相關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有關2017魚塘徵收補償標準,如果遇到了自己的魚塘被要求徵收時,先了解清楚以上的規定,再計算一下賠償是否按照要求給予,最後再和政府簽訂合同,交出使用權,這樣不管是對於拆遷的工作,還是對於自己的利益,都是一種法律上的保護。

因為魚塘被徵收徵用進行補償的時候,不需要對魚塘所佔的土地進行一定數額的補償,而且對於魚塘中養殖的一些魚苗也同樣是需要進行一定的補償的,當然這些補償都是有相應的補償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