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地補償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按爭議標的額比例,在規定的幅度內,按差額定率累進的方法計算具體收費標準:
訴訟標的額 收費比例
1萬元以下 (含1萬元) 800元/件
1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 4%;
10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 3%;
50萬元至100 萬元(含100萬元) 2%;
100萬元至500萬(含500萬元) 1% ;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 0.5%;
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 0.25%;
5000萬元以上部分 雙方協商
上述收費標準可上浮30%,下浮不限。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係的,按較高者計算。
(三) 二審案件分別按照一審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費,但在上階段曾接受委託並收取費用的,本階段減半收費。
(四) 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經雙方協商實行風險代理的,最高收費額不得高於委託人實際獲得財產利益的30%。
二、拆遷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拆遷徵地補償:
(一)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二)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三)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資訊公開糾紛
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徵地補償是很容易引起糾紛的,而對於此案件是可以請律師來幫助自己辯論,如果請律師就必須要給一筆律師費,費用的標準就要看自己實際的案件情況是怎麼樣的,一般涉及到的金額越大,那麼給的律師費用就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