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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威脅寫下的借條有用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94W)

視情況而定,被人脅迫之下寫的借條,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實債權債務關係,雖然其行為不當,但不影響債權債務關係的成立,債務人應當償還債務;但要是不存在合法真實債權債務關係,受脅迫寫下的借條而構成虛假債權債務關係,是無效借條(合同),同時,行為人(脅迫人)涉嫌了敲詐勒索罪,應追究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被威脅寫下的借條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