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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的條件和效力是什麼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14W)

債權轉移合同生效的條件

債權轉讓的條件和效力是什麼

1、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的轉移不會改變債權的內容。

2、債權的權利人與債權移轉接受人必須就債權轉移有關事項及問題達成合意。

3、所轉移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移性。

4、債權的轉移必須經債務人同意,或通知債務人,始對其產生效力。

5、債權的移轉必須合乎法律和符合社會公德,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1條規定,禁止利用債權的轉移來牟取暴利。債權轉移的效力

1、債權由原債權人讓與第三人後,原債權人脫離與原債的關係,第三人取代而轉為債權人。

2、當債權發生轉移時,附從於其的權利如抵押權、留置權、利息債權、違約金債權及損害賠償請求權等也一併轉移...這個問題由於篇幅有限,如需要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