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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債權人轉讓債權應當經債務人同意嗎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34W)
《民法典》債權人轉讓債權應當經債務人同意嗎
律師解答:不應當。律師解析: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但是不必經債務人同意。
如果沒有通知的,則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可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
未通知債務人並不影響該轉讓在債權人讓與人和受讓人之間的效力。
債權轉讓一般指債權讓與。
債權轉讓,也叫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