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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民間借貸的規定

民間借貸律師解答 閱讀(2.16W)

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之規定,禁止通過民間借貸合同高利放貸。按照此規定,涉高利放貸的民間借貸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
在《民法典》公佈之前,有關高利貸的規範大多通過司法解釋體現,並未有從立法層面明確“禁止高利放貸”。《民法典》正式實施後,對於高利貸的原則性絕對禁止將是首次出現在民法條文中,既順應了近年來社會各界要求打擊高利放貸的呼聲,也顯示了國家對於高利貸的絕對打擊決心。

民法典對民間借貸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