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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丟了如何要錢

民間借貸律師解答 閱讀(8.77K)
借條丟了如何要錢
律師解析:借條
丟了後應當收集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然後向債務人討要欠款,或者起訴要求對方還款。
可以蒐集下列證據證明借貸關係存在:
1.物證。
比如借款的資訊、聊天的記錄等,如果有銀行轉賬憑證的,也可以一併收集整理作為證據來使用。
2.證人證言。
如果雙方確定借款關係時,有獨立的第三人在場的話,那麼可以請第三人作為人證,證明借款關係的存在。
3.視聽資料。
還可以進行錄音收集證據,若對方親口承認有這個借款的話,也可以把這個錄音作為證據來使用。
4.找債務人簽訂還款協議,發現借條
遺失後,債權人可以聯絡債務人,以為順利履行借款合同等為理由,要求對方簽訂還款協議。
一旦簽訂了還款協議,那麼也可以證明借款關係的存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