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8週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並且有可以還貸款的能力,也就是有穩定的合法收入。能夠交得起首付。而且在申請貸款時要有低於購房價款20%的自有資金以及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所購房屋不在拆遷範圍內。
法律依據: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