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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銀行員工不得參與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律師解答 閱讀(2.16W)

銀行員工不得參與民間借貸主要是為了防止員工透漏內部訊息,違反金融秩序。
銀行員工不能參與民間借貸主要表現為:
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係人支付費用或佣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加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並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銀行員工過渡資金。

如何理解銀行員工不得參與民間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