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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條款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3.24W)

抵押合同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的債務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範圍;
(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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