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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能抵押貸款嗎?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1.43W)
農村房屋能抵押貸款嗎?
律師解析:農村的房屋可以抵押貸款。宅基地雖然不能作抵押,但是合法自建的房屋可以,當然,該房屋必須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權屬證書。
農村房屋抵押借款申請,由擁有農村住房所有權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2、所抵押房屋所有權證及相應土地使用權證(包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且權利主體一致;
3、抵押人對抵押房屋的權屬狀況、抵押狀況、同意處置抵押物的書面承諾;
4、抵押人對抵押房屋處置後本人及其所撫養、扶養、贍養的家屬有安居之處的書面承諾〔該承諾需抵押人所在村(社群)簽署證明意見〕;
5、金融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儲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餘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海域使用權;
4、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5、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運輸工具;
7、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