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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怎麼才能追回欠款?

債務債權 閱讀(2.08W)

一、一般要怎麼才能追回欠款?

一般要怎麼才能追回欠款?

追回欠款的方法有:

1、直接向債務人追討,或與債務人協商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

2、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起訴;

3、經判決後仍不還款的,可申請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二、如何起訴追討欠款?

1、確定被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您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債務人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目的在於擴大償還主體,增加償還係數。

2、選擇管轄法院:債務案件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審理,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於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師指導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於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3、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債權人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債權人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援,將承擔敗訴的後果。

綜合上面所說的,追回欠款的方法有很多種,就要看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如果能協商的儘量利用協議的方式處理,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所以,對於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