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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沒有欠條只有轉賬記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26W)

一、欠錢不還沒有欠條只有轉賬記錄怎麼辦?

欠錢不還沒有欠條只有轉賬記錄怎麼辦

欠錢不還沒有欠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向法院起訴,除了轉賬記錄還應該收集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二、對欠錢不還的老賴進行司法拘留措施要滿足哪些條件?

1、需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這是執行人員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條件,如果被拘留人沒有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就不能進行拘留,這是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的。

2、需經院長批准。司法拘留作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項強制措施,屬於執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過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報本院院長批准。

3、異地拘留應當符合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對不在本轄區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請該院協助執行。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權利。

三、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有哪些法律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 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 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 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 對司 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的

(五) 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 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如果債權人實在不知道什麼其他的討債技巧,那總該知道別人侵犯自己財產權的情況下,要向人民法院起訴維權。對於那些毫無法律常識的債權人來講,自己不懂得儲存和收集證據的,可以找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