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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借條起訴找不到人咋辦?

債務債權 閱讀(2.71W)

一、現金借條起訴找不到人咋辦?

現金借條起訴找不到人咋辦?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會依照法定程式辦理。首先由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但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會採用其他的送達方式進行送達,即會到被告的住所地張貼送達公共告示,經過60天后視為送達。而後法院會開庭審理,因被告未到庭,法院一般會進行缺席審判,並進行宣判。判決書同樣會用公共告示方式送達,也是60日,再過15天的上訴期,判決書就生效了。接下來就可依判決規定在期限屆滿後申請執行。

借條可以成為是法庭確認債權的重要證據,如果有當事人蓋章或是按手印(法律也承認)的話,對自己就很有利了,如果得到法院的支援,就可以申請執行,要求其還,也就有了司法機關的保障。但是要在知道對方明確表示不還起2年內起訴,過了時效的話就等於送給對方時效抗辯權,這樣就對自己十分不利。

二、借條裡沒手印、沒蓋章有效嗎?

打借條沒有按手印不一定有效,這是由於在法律上,簽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條上沒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簽章的,不會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關的內容寫規範。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找不到欠款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借條裡面沒有手印,沒有蓋章,但是有借款人的簽字也是有效的,簽字、蓋章和手印這三個條件滿足任意一個,借條都有效,借條從本質上來說是借款合同,可以明確借款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