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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能否隨主債權轉讓

債務債權 閱讀(6.79K)
抵押權能否隨主債權轉讓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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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權轉讓抵押權還有效嗎

主債權轉讓抵押權一併轉移。

《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併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債權人轉讓主權利時應當將從權利一併轉讓,受讓人在得到權利的同時,也取得與債權人有關的從權利(包括抵押權等)。

債權轉讓的條件:

第一、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第二、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第三、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第四、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第五、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