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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借條如何寫

債務債權 閱讀(3.2W)
債務借條如何寫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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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如何寫

借條應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規範的借條內容如下:

1、寫清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寫清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3、寫清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4、應寫清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5、寫清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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