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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欠錢不還怎麼延長訴訟時效?

債務債權 閱讀(1.99W)

一、老賴欠錢不還怎麼延長訴訟時效?

老賴欠錢不還怎麼延長訴訟時效?

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延長訴訟期:

1、通過書面的方式催還,自寬限之日或者催還之日起,重新計算三年的訴訟時效。

2、可以重新打借條或者更改還款期限,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3、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4、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擔保,並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5、保留催討債務的各種證據,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6、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

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二、訴訟時效可以被延長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由於超過時效會失去勝訴權,故此大多數的債權人在遇到多次催還對方都依舊不還錢的情形時,初步確定自己無法採取協商的方式要回借款後,一般會採取提出訴訟或者是調解請求的方式來延長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