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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能開暫住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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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能開暫住證明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派出所能開親屬證明嗎

能。除非不能證明身份,否則現在無需特地開親屬證明。
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登出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本人與關係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