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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6利息怎樣返還

債務債權 閱讀(1.02W)

未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自願支付超過約定利率的利息,如果未超過年利率36%,借款人不得請求出借人返還;如果超過年利率36%,借款人可以請求出借人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超過36利息怎樣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三十一條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