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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銀行太多無力償還怎辦?

債務債權 閱讀(9.96K)

一、欠債銀行太多無力償還怎辦?

欠債銀行太多無力償還怎辦?

(一)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二)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麼在起訴後,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三)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援,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四)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二、還清欠款之後就可以自動解除失信人嗎?

當事人還清欠款後不會自動解除失信人。因為解除失信人需要由當事人或其委託的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解除,並提交當事人已還清欠款的證明,法院稽核通過後會依法解除。

法律依據有兩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二條: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資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七條: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還清欠款之後是不會自動解除失信人名單的,必須要由當事人委託的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解除失信人,同時還要交一定的證明。欠款太多沒有能力還款的話,可以申請分期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