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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關係發生時寫的欠條到期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91W)

一、債務關係發生時寫的欠條到期不還怎麼辦?

債務關係發生時寫的欠條到期不還怎麼辦?

債務關係發生時寫的欠條到期不還的處理辦法:

1、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2、調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根據司法部頒佈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申請調解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被申請調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況。

(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

(3)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

3、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複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式來解決。訴訟的優勢表現在:

(1)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2)訴訟時限受法律的嚴格限制。

二、借錢時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債務人歸還債權人的借款的時間尚未確定,即債務人應當歸還借款,但由於期限待定,所以債務人在法律上不存在歸還的義務。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前,債權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債務人立即還款。

而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後,債務人才有義務歸還借款,債務人才有可能不履行還款義務從而侵犯到債權人的利益,從而訴訟時效起算。

2、出借人依據未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提起訴訟,從出具欠條的第二天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但名為欠條,實為借條的按前款規定處理。

欠條出具之日就已經表明借款人已經在法律上負有償還借款的義務,借款人出具欠條後不履行還款義務就已經侵害到債權人的合法權利,應當計算訴訟時效。

未約定還款期限時,出具借條時尚未計算訴訟時效,但出具欠條之日就已經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2年。

3、借條本身就能說明當事人之間因借貸法律關係而產生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本身就是引起債權債務關係的基礎法律事實。

因為債務糾紛受到法律的保護是有期限的,故此借錢後首先需要關注償還債務的期限,且需要了解一下債務人有沒有逃跑的跡象,若是有,那麼可以採取合適的方式及時的制止。對於那些債務到期依舊遲遲不還錢的行為,可以先了解一下是否是真的沒有錢還,若是就可以協商延期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