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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債權債務協議應該怎麼寫

債務債權 閱讀(1.56W)

雖然現代社會在某種程度上就迫使婚姻關係是需要有物質作為基礎來進行支撐的,但是整段婚姻關係如果處處計較得失,物質因素考慮的太多的話雙方的感情就會有些變味。就像是有些夫妻其實就計較到結婚以後婚內的債務也應該有各自承擔,所以在結婚以前就會簽訂所謂的婚內債權債務協議書。

婚內債權債務協議應該怎麼寫

一、婚內債權債務協議應該怎麼寫?

男方:(具體情況)

女方:(具體情況)

男女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於某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後於年月日以名義購買房產一套,為避免雙方今後因該房屋產權問題發生爭議,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就該房產做出如下協議:

1、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坐落於某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編號(或者房產證號:____)為:____,發票號為:_____),現協商約定歸個人所有,擁有獨立的處分權,對於上述房產無所有權。

2、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對於上述房產擁有居住權。

3、夫妻雙方無其他共同債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4、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留檔一份,自雙方簽字並就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女方: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二、婚內債務協議無效的情形?

婚內債務協議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訂立的合同。無效合同,是指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在內容上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52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 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雙方的共同債務由個人承擔,此是雙方當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該約定有效,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該債務承擔約定只對夫妻內部有效,不具有對抗債權人的效力。

因此,夫妻之間離婚時對債務的分割,只能對彼此內部有效,不能向外對抗其他債權人。所以,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原夫妻所負共同債務向原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償還。而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更是屬於“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無效民事行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據此可知,雖然約定其共同債務只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如果是自願簽訂的這份協議書的話當然也具備法律效力。大多數人通常是不會考慮在結婚前簽訂這種協議書的,發生了債務債權糾紛以後雙方應該共同想辦法來面對,夫妻之間其實應該有一種同甘苦共患難的思想,婚姻才能維持得長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