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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違約金和利息可以同時主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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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中違約金和利息可以同時主張嗎

借款合同中違約金和利息可以同時主張嗎

可以同時主張的。民間借貸中,當事人同時約定了利息和違約金,系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示,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法院應予支援。

違約金與利息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違約金是基於對方當事人違約所產生的違約責任;利息則是基於遲延履行所應支付的資金成本。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規定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對於借款合同糾紛中債務人逾期違約金的給付數額的計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盡相同。有的計算到起訴之日,有的計算到判決確定之日,有的計算到判決生效後十日,有的判決到實際給付之日。各種作法都能說出一定的道理。我們認為,應區別不同情況,做出不同的計算。這裡應該注意的是,出借人雖然大多是銀行,但也屬企業性質,是獨立的法人,都有自己獨立的人格,有自己處分的權利。與此同時,出於各種不同的考慮,法院在判決時除應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權利外,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訴訟請求,依法作出判決,判決結果即不應超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對其不合法的請求也不應予以支援。

二、如何約定借款合同中的違約金

1、約定違約金的方式:

(1)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2)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可約定違約金的限額

對於出借人而言,如果對違約金限額有約定,例如違約金總計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20%,這樣可以避免違約金無限制的累計計算,彌補被違約方因為違約行為遭受的損失。需要注意的是,責任限額的約定通常僅僅是一個上限,違約方具體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當根據實際的損失,在責任限額的範圍內具體確定。

違約金是一方在違約的時候需要支付另一方的金額;而利息一般就是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還款,就會支付一定的利息。這兩者是不矛盾的,因為違約的情形有很多,只要違約了就需要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