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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金用於還生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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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金用於還生前債務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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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能否用於償還生前債務

死亡賠償金常指受害人因各種非正常事故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給死者家屬的一定賠償,既包括喪葬費也包括親屬的精神撫卹金等賠償。由於死亡賠償金並不符合法律對遺產的規定,即“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是其家屬直接取得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死亡賠償金並不屬於遺產範圍,也不應用於償還死者生前債務。

另一種情況是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7條規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二十倍。”該賠償是對死者可預期工資的賠償。而死者生前的工資,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屬於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也應償還死者生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