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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的後果都包括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1.91W)

俗話說的好,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如果一個人連最起碼的誠信都沒有了,之後在遇到什麼困難,相信身邊的親戚朋友也是不太願意伸出援手的,這簡直就是自己把自己的路給堵死了。而現實中,對於欠債不還的情況,其實也是會對債務人產生一些不利後果。那究竟欠債不還的後果都包括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欠債不還的後果都包括哪些

酷刑1:老賴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政策解讀:今後,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賴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比如說,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請執行人按照廉租房標準,為被執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積房屋,用於維持其生活必需,那麼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執行;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費用,則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案例分析:江蘇宿遷市沭陽的劉某某因涉及民間借貸糾紛,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賣了81萬多元,考慮到他今後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從拍賣款中支付給他5萬元、相當於當地6年左右的租房費用。

酷刑2:滑鼠一點就可網上凍結、劃扣老賴財產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路方式傳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資料和電子回執。今後,執行法官足不出戶,滑鼠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老賴們,以後你的錢存在哪家銀行都不安全了!

酷刑3:老賴不得擔任老闆、董事、監事、高管

從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即“老賴”),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酷刑4: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

老賴買不了飛機票;不能買列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水陸空出行各種受阻!

酷刑5:老賴的子女不允許上重點私立學校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案例分析:“法官,學校說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決,不讓我孩子報名。”日前,被執行人高某著急地來到法院反映,其孩子無法報名某私立學校。原來,施某與高某因為合同糾紛訴至石獅法院。經法院組織調解,高某應分兩期支付施某土地轉讓款27萬元。因高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施某於2014年8月14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高某未到法院履行付款義務也未申報財產,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高某為孩子報名的學校系高收費私立學校,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禁止的高消費之一,因此學校拒絕高某為其孩子辦理入學手續。

酷刑6:養老金可直接劃扣

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欠債不還的很有可能被列入法院的黑名單成為老賴,而我國現在為了打擊這樣的老賴,也是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的,就包括限制其購買高鐵、動車票等等,限制其出過等等。具體就欠債不還的後果,上文中已經為大家列舉了一些,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