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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的人打電話也不接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79W)

一、欠錢不還的人打電話也不接怎麼辦?

欠錢不還的人打電話也不接怎麼辦?

首先,借款在訴訟時效內是受法律保護的。對於該借款,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訴訟時效為自約定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出借人在最長訴訟時效20年內可以隨時主張還款,出借人自主張還款之日起訴訟時效開始起算,且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為3年。

其次,如果上述兩種情形已超過3年訴訟時效,卻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則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二、欠錢不還打電話不接怎麼辦法律怎麼處理

1、如果對方欠錢到期不還,而且還不接電話,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向他發出支付令,令他還錢。

2、申請支付令在訴訟上叫督促程式,適用於金錢債務和有價證券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應該明確,債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如有欠條、借據等。並且,一方是單純地享有權利,另一方是單純地負有義務,雙方不是互相有債權債務。此外,欠債人應在國內居住,住所明確,以便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符合這些條件,債權人就可以寫出申請書,附上證據,向法院請求發出支付令,不需起訴。

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條

1、因債權人原因致債務履行困難的處理,債權人分立、合併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2、債務的提前履行,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3、債務的部分履行,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4、債權人的代位權,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綜上所述,向人民法院起訴後,人民法院法院會向債務人發出傳票,債務人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將會開庭受理,發出第二張傳票,債務人沒有到庭的,人民法院將會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後,債務人仍然不還款的,人民法院將會凍結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