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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接電話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66W)

一、債務人不接電話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人不接電話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人不接電話欠錢不還的可以收集證據按照以下流程起訴: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 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影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影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提交糾紛提起的訴訟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債務糾紛法院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即原告必須是具有訴訟權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時原告必須是由於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原告與其案件存在著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2、有明確的被告。除非訟案件外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侵害其民事權益或與其發生民事權益爭議的被告是誰如果沒有明確具體的被告訴訟程式就無從進行法院也無法對案件進行審理。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益的內容對被告實體權利請求的內容以及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依據和理由這是起訴書的核心內容。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即原告提起的訴訟應當屬於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範圍和受訴法院的管轄範圍否則法院無權對案件進行審理。

債務人不接自己電話的行為很有可能是想賴賬,但起訴要債的話,本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欠錢不還的證據,如果自己手裡面現在沒有任何證據,也不懂得怎麼收集證據,可以找律師,先收集了證據才能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