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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方法可以延長債務訴訟時效?

債務債權 閱讀(1.65W)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以強制程式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提起訴訟的法定有效期限。如果權力人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法院將不保障其勝訴權,在實踐中有哪些方法可以延長債務訴訟時效?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哪些方法可以延長債務訴訟時效?

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另外存在一年訴訟時效的情況,《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時效為一年: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民法通則》第140條有這樣的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有鑑於此,在訴訟時效快到期時,可以採取相關自救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變被動為主動,以實現自己的權利。

延長債務訴訟時效的方法主要有:

一、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

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

二、與債務人對賬並簽章確認

記住對賬要雙方簽字或蓋章,包括對賬的過程(郵件來往等)。既便於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

三、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

對於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採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四、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擔保

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追加擔保,並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五、找第三方證明曾催討債務

找第三方證明曾問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該證據並非直接證據,故建議和其他證據結合使用。

六、保留催討債務的各種證據

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七、每次清欠,儘量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

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八、提起訴訟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原訴訟時效中斷。

九、讓債務人同意履行

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製備忘錄。債務人不願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係的第三方或有關單位見證,儲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未經對方允許的偷錄證據,亦可作為有效證據。

十、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以上內容由本站小編整理提供,上文介紹了延長債務訴訟時效的方法,在債務將要到期時一定要記得主張自己的權利,延長債務訴訟時效,是自己的債權得到法律保護,希望上述內容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