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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擔保合同 | 擔保貸款包括利息嗎?

債務債權 閱讀(8.67K)

一、簽訂擔保合同,擔保貸款包括利息嗎?

簽訂擔保合同,擔保貸款包括利息嗎?

如果擔保合同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根據法律推定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人就有義務承擔利息。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借款擔保人要承擔在債務人逾期不還款的時候替債務人還款的保證責任。

根據擔保型別不同,承擔情況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如果是一般擔保的,則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可以拒接承擔保證責任。

2、如果是連帶擔保的,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不需要主合同經過審判或者仲裁後,保證人就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

三、擔保訴訟時效是什麼?

擔保期限也就是保證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延長,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期間早於、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保證期間是六個月,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是二年,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它可以理解為一種可約定的除斥期間,在這斷期間內,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過了期間,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免除。

保證中的訴訟時效也就是保證合同訴訟時效,它與一般訴訟時效相同,適用二年的訴訟時效規定,起算時間根據保證合同來確定,在訴訟時效內,債權人可以想法院起訴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超出訴訟時效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沒有免除,但是保證人獲得了訴訟時效抗辯,也可以說超出訴訟時效後,債務人喪失了勝訴權。

沒有對擔保範圍有明確約定的,擔保貸款是包括利息的,除此之外,還包括主債權,違約金,實現債權所承擔的費用。擔保人對於債務人逾期不還款的行為承擔保證責任,對於一般擔保來說,擔保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對連帶擔保來說,擔保人必須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