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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錢伴欠錢不還怎麼辦理

債務債權 閱讀(1.83W)

首先要先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裡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

如果錢伴欠錢不還怎麼辦理

還要注意看還款時間,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援訴求了。一般來說。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最好的方法還是進行協商解決,可以積極的與借方交流,儘量協商解決問題,畢竟法律程式的時間太長,如果不能解決那麼就只能走法律訴訟了。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問題的話我們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就是立案、庭審、判決。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了。

證明債務人欠債不還最好的證據是債務人出具的欠條、借條等的證據,如果沒有欠條、借條的可以提供轉賬證明、證人證言等的證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案件原告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

7、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

雙方對欠款無法達成和解,協商不了具體的還款時間和數額時,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保護自己的債權權益。人民法院根據遞交的訴訟書,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一旦案件情況屬實的,應判決債務人員償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