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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合同中逾期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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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借款合同中逾期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關於借款合同中逾期違約金最高是多少?

1、一般來說借款合同的違約金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2、由於民事法律規範之中雖然規定了違約金過高時可以調低,但是並沒有對借款合同違約金的最高額作出限制,故此借款合同的違約金限需要結合實際情形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借貸合同發生什麼即構成違約?

1、借貸合同一方不履行借貸合同義務、或者是履行借貸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就會夠成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諸如在簽署借貸合同後,出借人沒有在約定的時間放款就構成了違約,此時借款人可以要求對方放款。

根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出借方、借款方在簽署借款合同之後,都有可能會實施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根據現行民事法律的規定,一旦違約情形實際存在,那麼不管雙方是否約定了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守約方都可以提出違約責任的承擔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