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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確實沒能力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12W)

一、欠錢不還確實沒能力還怎麼辦

欠錢不還確實沒能力還怎麼辦

對於欠債不還的情形,沒有償還能力,不屬於免除償還責任的理由。對於當事人不按判決償還債務的,符合法律規定情形的,作為債權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債務人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債務人下落不明怎麼辦

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計欠款。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

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債務人員下落不明的,應該向債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辦理。提起訴訟後,人民法院立案後應該通知債務人,通知不了的可以採用公示通知案件的當事人。人民法院按照正常流程對債務糾紛案件進行審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