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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信用卡還款延期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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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相關的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信用卡延後還款的,可以事先撥打銀行的服務熱線,客服人員會登記資訊,然後交由後臺部門跟進處理。

疫情信用卡還款延期怎麼申請?

一、疫情信用卡還款延期怎麼申請?

疫情信用卡還款延期的申請方式是根據不同的金融機構所出具的要求來進行,通常情況下攜帶身份證件填寫申請表格,交給金融機構審批即可。信用卡的還款日期可以申請延期,《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確,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徵信失信記錄;

鼓勵針對參加疫情防控的醫護人員、政府工作人員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在疫情期間的個人貸款、信用卡透支發生逾期的,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暫不視為違約,不進入違約客戶名單。

同時,還呼籲向疫情嚴重地區發放應急貸款或專項貸款,給予特別利率優惠,減免相關手續費用。

二、疫情期間利用信用卡詐騙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並通過網際網路、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的行為。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絡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由於這次疫情是非常的嚴重,給人類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因此有一些人員關於還貸款這個問題非常的焦慮,但實際上金融機構已經出臺政策可以延遲還款,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件,然後前往金融機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