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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老賴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1.46W)

一、老賴欠錢不還怎麼辦?

2021老賴欠錢不還怎麼辦

1、協商

協商和解的方式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便捷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通過協商得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式,最好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書,根據雙方約定的方式來履行債務。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調和和見證下籤訂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也是一種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調解與和解都是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但調解是在獨立的第三方的支援或者是見證下進行調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主持調解的過錯和程式,雙方達成一直意見後,法院會發出調解協議。

3、仲裁。

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仲裁的方式,對於涉及到財產利益關係的案件,例如勞動爭議案件,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因此,個人債務的處理也可採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對於訴訟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強。

4、訴訟。

交由法官來判決和裁量,採納法院作出的判決書中指定的處理方式來進行債務的處理。訴訟的時間雖然比較長,但有法院的強制力來保障實施。

二、債務人欠錢不還申請財產保全的條件有哪些?

第一,須當事人提出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當然,特殊情況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第二,申請人須提供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第三,財產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避免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第四,保全財產的範圍,僅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沒有法院的判決書之前,即便老賴欠錢不還也沒辦法去追究債務人的刑事責任,對債權人來講,又不能逾越國家法律制度跟對方討要債務,遇到這種欠錢不還的老賴就應該依靠國家法律制度來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