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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連帶債務人的債務人

債務債權 閱讀(1.09W)
免除連帶債務人的債務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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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連帶債務人的債務

對於免除連帶債務人的債務的問題,如果是連帶債務關係,那麼免除一人的債務相當於免除其他連帶債務人的共同債務。

例如本題當中,甲可以向丙追償。因為沒有特別說明,所以就按照3個人均攤債務數額。償還的600元債務一個人承擔200元。也就是可以向丙追償200元。

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可分之債,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協商好每人償還多少債務,那麼這個時候債權人免除某特定債務人債務的,就與其他債務人無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