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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錢半年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64W)

一、朋友欠錢半年不還怎麼辦?

朋友欠錢半年不還怎麼辦?

1、對於朋友欠錢半年不還的,可通過催收拿回欠款。催收講究技巧,首先就是直接叫債務人還錢。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條,借款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給。如果債務人忘記借款,可以拿出來證明給債務人,讓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實。

2、如果經過多次催收仍然不還,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帶上相關證據自己去法院起訴追討,或者委託律師追討。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後,有時由於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

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訴時,就先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3、勝訴之後,債務人還是不還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上訴追討債務的前提條件

1、有證據。證據包括欠條、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影印等加工。

2、在訴訟時效以內。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兩年內就可以。

3、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債務人惡意拖欠的還可以拘留。債務人去世的,可以從其遺產中進行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八條 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

《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朋友欠錢半年不還第一步就是自己去催款,拿著借條去要求對方歸還,不還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只是借錢的證據要準備充足,這樣才能有勝訴的把握。打官司的錢先是由原告墊付,之後誰敗訴的一方支付。注意訴訟有時效性,一般為兩年,務必在時效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