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一直是十分困擾居民日常生活的民事糾紛之一,一般不存在債務糾紛的人也不必特意向別人證明自己沒有債務糾紛。但有時辦理一些貸款手續等就會要求提供無債務糾紛證明,那麼無債權債務糾紛證明怎麼寫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
一、無債務糾紛證明的書寫
無債務糾紛證明
茲有本公司員工,因需要辦理事務,現委託公司開具一份其本人無債務糾紛的證明書。本公司董事會以及股東大會經過調查研究,證明該員工卻無債務糾紛,特予以開具無債務糾紛證明,但僅對今天及以前的債務糾紛做出證明。對於之後的情況,本公司一概不負責任。
特此證明!
XXX有限公司
法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二、債務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三、債權債務糾紛應怎麼舉證?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綜上所述,無債權債務糾紛證明的書寫比較簡單。但是需要得到員工所在公司的董事長或者其他股東的證明才能夠生效。而且公司的相關人員要對證明的內容負責,所以為了保障證明書的法律效力最好還是要對證明書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