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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經常欠錢不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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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果有人經常欠錢不還怎麼辦?

如果有人經常欠錢不還怎麼辦?

有人經常欠錢不還可以起訴,可以找尋其他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準備訴狀後起訴就是。借條是借款關係存在的重要書證,是債權憑證,但不是唯一的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簡訊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係的存在,形成證據鏈的,法院會判決借款關係存在,借款人應當還款。

二、欠錢不還的起訴程式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當事人具備還款能力而拒不還款的,還有可能涉及到嚴重的犯罪活動,如詐騙或者欺詐等行為,那麼不僅需要追究相關民事賠償責任,還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式來追究刑事責任,具體情況下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