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債務追討有效期是多久

債務債權 閱讀(1.67W)

債務追討有效期是多久

在欠錢不還等情況下就會涉及到債務追討的問題,此時無論債權人是通過仲裁還是訴訟方式追討債務,都需要注意一個有效期的問題。到底債務追討有效期是多久?本文就這個問題為各位做具體闡述。

債務追討有效期是多久

第一,債務追討的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應注意一般訴訟時效(三年)和特殊訴訟時效的規定。

2、具體操作方法:對於債務關係明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訴訟時效尚未到期的討債事宜,可先“禮”後“兵”;注意“訴訟時效中止”的運用;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時,債權人因主觀或客觀原因未能及時行使權利時,可採取相應的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轉被動為主動;正確適用“訴訟期間的延長”;另闢蹊蹺,實現權利請求。

債務追討有效期是多久 第2張

第二,債務追討中應提供的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債務追討有效期是多久 第3張

第三,個人債務追討訴訟應注意哪些問題?

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三年內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你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證據來看證明力還不夠.單憑匯款單不能獨立證明他欠款的事實,簡訊中也沒具體講明數額.因此證據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勝訴,法院會依法執行,如果他沒有現金還款,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當中,債務追討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但有特殊訴訟時效規定的則適用特殊的規定。有效期的起算時間一般要看當事人是否約定了具體的還債期限。如果大家在這方面需要律師的幫助的話,可以通過本站網站委託所在地區經驗豐富的律師來為你處理相關事情。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