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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式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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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式要多久?

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式要多久?

起訴欠錢案件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有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是三個月;對一審不服需要上訴的,二審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如果是故意欠錢不還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欠錢不還,雙方之間是民事法律關係,雙方之間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法有雙方協商解決,由第三人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意協商、調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欠錢不還的起訴程式是什麼?

1、 起訴。

2、 立案審查。

3、 排期開庭。

4、開庭審理: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欠錢不還的糾紛屬於民事法律關係,解決問題最有效的途徑是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一般需要3~6個月,法院會在此期限內宣佈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