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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欠條被起訴的後果

欠款追討 閱讀(2.96W)

如果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債務,但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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