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欠款追討>

要去欠債人當地法院起訴嗎

欠款追討 閱讀(2.16W)

不需要。只要是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就可以,可以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選擇管轄法院,就是借款人的住所地選擇好管轄的法院後,就可以去這個法院起訴了,起訴書可以事先寫好。

要去欠債人當地法院起訴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