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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寫明欠款原因的欠條在法律上有效嗎

欠款追討 閱讀(2.34W)

欠條可以不寫原因,不會影響效力,但有可能會引起爭議。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型寫上“欠條”兩字。
(二)正文: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沒寫明欠款原因的欠條在法律上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