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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是否可以起訴?

欠款追討 閱讀(2.01W)
欠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是否可以起訴?
律師解析:欠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但是僅憑轉賬記錄,不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會有敗訴的可能。
應當蒐集其他能證明存在借貸關係的證據,做好起訴準備。
(1)蒐集對方承認借款事實的手機簡訊、聊天記錄、錄音錄影等。
(2)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簡訊、聊天記錄、錄音錄影、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麼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總之,欠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但是僅憑轉賬記錄,不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會有敗訴的可能。應當蒐集其他能證明存在借貸關係的證據,做好起訴準備。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