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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收取的保證金什麼意思

欠款追討 閱讀(1.49W)

法院交保證金的意思是說,對涉案的某人或者某種財物,進行交納一定數量的錢作為保證。保證金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而提供的擔保費用。

法院收取的保證金什麼意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