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民間借貸>

一般借貸糾紛如何打官司?

民間借貸 閱讀(2.79W)
一般借貸糾紛如何打官司?

一、一般借貸糾紛如何打官司

出現個人借貸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時,起訴人需要收集相關證據,然後寫起訴書,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民間借貸糾紛證據材料有哪些

民間借貸糾紛證據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借款協議或借條。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提供有關擔保的證據材料。

(3)借貸雙方合理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材料。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材料。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材料。

借貸糾紛在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之下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但在起訴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辦理,一般需要先交起訴狀和證明材料,只有確定通過了之後才能受理,如果不符合條件也是會駁回當事人的訴求,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