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登出後債權處理方式有哪些?
企業登出後,債權人未能實現債權的,按以下情形處理:
(1)企業經法定程式清算後登出的,債權人未按期申報債權,造成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消滅,不能再主張;
(2)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登出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等人主張債權;
(3)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登出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可向股東或者第三人主張債權。
二、造成公司登出的原因有哪些?
1、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
2、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3、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且不續;
4、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5、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強制解散;
7、公司吊銷或撤銷後轉登出。
三、公司登出流程是怎樣的?
1、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的組成;
3、清算組備案;
4、通知與公告債權人;
5、債權申報及債權登記;
6、清理公司資產和處理債權、債務、分配財產。
四、公司登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檔案。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登出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事實上,正常情況下公司應該在登出前先對債務債權進行清算,若清算過程中公司的股東或其他高層管理人員有違法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債權人也可以要求公司股東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公司沒有進行清算之前,是不能辦理登出登記的。